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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抢领救灾户外帐篷受查处的新闻隐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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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抢领救灾户外帐篷受查处的新闻隐喻 |
文章类型:行业新闻 文章加入时间:2008年6月3日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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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抢领救灾户外帐篷受查处的新闻隐喻
新华网西安6月1日电,由于在抗震救灾期间擅离职守、抢领救灾物资,略阳县四名干部5月23日被略阳县纪委和监察局查处。略阳县法院的朱略安、略阳县城市监察大队的杜森两人在地震发生后,通过私人关系私自抢领十分紧缺的帐篷,被群众现场举报,两人被处以行政警告处分;略阳县中药材技术推广处主任姚正浪(试用期)抢领7顶帐篷,被群众举报,姚正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终止试用期免去试任职务。
震灾发生后,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是全社会最关注的问题之一。尤其是作为紧缺物资的帐篷,更是得到了各级政府和群众的重视。此前,“成都各大小区出现救灾帐篷”的消息闹得沸沸扬扬,尽管相关部门对此进行了调查,也作出了“辟谣”和澄清,但显然并未完全消弭公众对此的疑虑和担心。
陕西略阳县3名干部抢领救灾帐篷受查处,让我心头一沉:还真有个别党员干部顶风违纪、敢打救灾物资的主意!看来,对救灾款物的管理只能加强,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啊。
陕西略阳县对违规干部的处理是及时的、公开的、透明的,值得赞赏。但笔者还是有些疑问:
其一,处理是否偏轻?那3名干部或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在特殊时期,他们的行为是十分恶劣的,不仅损害了灾民的利益,更是严重影响了党员干部的形象。尤其是姚正浪,在试用期间竟然抢领7顶帐篷!对这样的党员干部,仅仅警告一下够吗?这样的人,还配做公务员吗?
其二,处理是否有“漏网之鱼”?略阳县法院的朱略安、略阳县城市监察大队的杜森两人在地震发生后,“通过私人关系私自抢领十分紧缺的帐篷”,他们的“私人关系”是谁?能把帐篷私自发出去,显然不是普通群众。对这个“私人关系”,也必须追究责任。同理,能让姚正浪把7顶帐篷都领走的责任人,更该严肃究责。
其三,查处的问题何以都是“群众举报”?朱略安、杜森两人私自抢领帐篷后,“被群众现场举报”;姚正浪抢领7顶帐篷后,也是被群众举报才露馅的。好几起抢领帐篷的严重问题,都是在群众举报后得到的查处,这一方面说明群众的监督意识在加强,另一方面是不是也说明相关部门对救灾物资的监管上还有不到位的地方?
不过,陕西略阳县能够及时对违规干部进行公开的处理,还是让我们看到了当地政府的责任心和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严格对救灾款物的监管,对确保灾民救助和群众基本生活,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推动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至关重要。在灾区急需物资中,帐篷、药和粮食最为紧缺,应当作为重中之重管好、用好。
早在5月2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和审计署就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确保救灾款物真正用于灾区、用于受灾群众,给群众交一本明白账、放心账;5月30日下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主持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第15次会议时强调,要规范和加强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做好救灾物资和资金分配使用等问题;6月1日,民政部颁布《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信息公开办法》;审计署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为确保救灾款物的透明使用,避免滋生腐败,审计署在原有审计纪律的基础上,又提出了“八必须”以严格正己……
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中央纪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和审计署等部门一系列严厉措施的出台,无疑都为赈灾款物的安全、合法使用铺设了一条带电的“高压线”。我们有理由相信救灾款物能够得到很好的管理,全部用到灾区、用到灾区人民身上、用到刀刃上。同时也要再次警告某些图谋不轨者:千万别打救灾物资的主意!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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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动态网站制作指南 |
文章作者:SAYY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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